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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公积金关于按月提取协议签订常见问答

来源:爱洼养生网


1、签订按月提取协议后,按什么顺序进行抵扣/提取呢?

同一笔贷款有两名及以上职工签约的,默认按职工签约时间的先后顺序依次抵扣或提取。属于中心组合贷款的,优先办理公积金贷款直冲本息。

2、按月提取协议可以提前终止吗?

职工在按月提取协议有效期内,因还贷情况、贷款住房权属、婚姻等发生变化的,可通过中心线上渠道(手机APP等)申请提前终止协议。

3、办理了中心的公积金贷款后,签订了按月提取协议,那么纳入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的缴存余额可以用于直冲本息吗?

纳入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的缴存余额,可以用来直冲公积金贷款的应还本息。

4、签订按月提取协议后,只要公积金账户余额充足是否就不用往还款卡里存款了?

职工签约后,需在每月扣款日前持续关注公积金账户的可用余额及个贷还款账户的余额。为确保满足当月贷款还款金额,建议职工或借款人及时在个贷还款账户中存入不少于当期应偿还贷款本息的资金,避免因住房公积金未及时汇缴入账、银行支付结算等原因,造成按月直冲/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未能按时到账或可用余额不足,产生贷款逾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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