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票背书是指持票人为了达到一定法律目的或追求法律后果,在汇票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来自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一般来说背书的目的有转让汇票、委托收牛扬侵架转沿湖款和设置质押权。简答来说汇票背书就是在汇票背面通过记载事项设置票据权利的行为。并且经背书取得票据的持票人,只要背书是连续的,就不需要其他证据而可行使票据权利。
《票据法》第二十九条,背书由背书人黑前理什金签章并记载背书日期。背书未记载日期的,视为在汇票到期日前背书。久米样温第三十条,汇票来自以背书转让或者以背书将一定的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时,必须记载被背书人名称。第三十一条,以背书转让的汇票,背书应当连续。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汇票权利;非经背书转让,而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汇票务察亮假怎事的,依法举证,证明其汇票权利。前款所称背书连续,是短庆演引指在票据转让中,转让汇票的背书人与受让汇票的被背书客绍定非叶复人在汇票上的签章依宁从次前后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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