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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物业合同无效的典型案例 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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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前期物业管理阶段,一般来说也就是现在的物业管理企业是开发商指定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业主可以自行寻找物业管理公司,当业主与寻找到物业管理企业签定物业管理合同后,同现在的物业管理公司所有关系自动终止.也就是说业主可以不理睬现在的物业公司而自行确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的委托,依照本法第三编有关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管理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接受业主的监督,并及时答复业主对物业服务情况提出的询问。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执行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六条 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相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执行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业主或者其他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第2种观点: 物业合同纠纷案件的流程:1、当事人一方提交起诉状到;2、立案后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提交答辩状;4、开庭;5、制作调解书或一审判决书;6、如果一方不服提起上诉,进入第二审程序;7、第二审作出判决,此次审理为终审判决,不得上诉;8、最后执行。一、离婚上诉的程序1、上诉离婚的程序之——提起上诉的时间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的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2、上诉离婚的程序之——上诉人递交离婚上诉状上诉应当递交离婚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上诉的,第二审人民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3、上诉离婚的程序之——被上诉人提交答辩状原审人民收到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审理。原审人民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4、上诉离婚的程序之——二审审理第二审人民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第二人民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和调查,询问当事人,在事实核对清楚后,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径行判决、裁定。第二审人民审理上诉案件,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所在地进行。第二审人民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法定情形,分别处理。第二审人民审理上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员署名,加盖人民印章。调解书送达后,原审人民的判决即视为撤销。5、上诉离婚的程序之——二审的判决、裁定第二审人民判决宣告前,上诉人申请撤回上诉的,是否准许,由第二审人民裁定。第二审人民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人民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人民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在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终审裁定。二、我国民事厅处理什么案子我国民事庭主要处理民事案件。民一庭是民事庭,主要负责民事案件,一般是“民一”;民二庭是商事庭,主要负责商事案件,一般是“民二”;民三庭是知识产权庭,主要负责知识产权方面的案件,一般是“民三”。一审程序:1、原告起诉2、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8、判决宣告二审程序:1、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上诉的,第二审人民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2、受理3、审理程序大体与一审一样,不同处主要在审查范围和内容上。三、未安置的公房行政诉讼1、起诉。起诉人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作出6个月内起诉。2、审查受理。人民在收到起诉状后7日立案或裁定不予受理。3、答辩。人民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提出答辩状;人民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4、开庭。宣读开庭秩序---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评议。5、作出判决。6、上诉。对于不服一审判决的,应当收到判决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上诉。7、开庭审理或书面审理。8、判决或裁定。依法改判或裁定撤销一身裁定、维持原判决或裁定、裁定发回重审。9、申诉。【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九条人民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第一百四十一条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一)当事人陈述;(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四)宣读鉴定意见;(五)宣读勘验笔录。

第3种观点: 司法实践中,应审慎认定物业服务合同的效力问题。确认物业服务合同无效,应在结合具体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所规定的合同无效情形予以认定。以及能否进而据此宣告其无效。一、什么物业服务合同无效合同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合同的订合是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二、物业服务合同无效的处理(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当事人请求认定物业服务合同或合同条款无效的,应予支持:1、房地产开发企业未依照《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2、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依法成立后,仍以自己名义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3、商品房预售合同中有关物业服务的约定,有排除业主以后选择物业管理企业和商定物业服务费权利条款的。4、物业管理企业没有依法取得相应物业管理资质的。5、业主委员会未征得业主大会的同意或未按业主大会决定的范围而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起诉前或者一审期间未取得业主大会或50%以上业主追认的。6、物业管理企业擅自将整体管理服务转托、转让给第三人或将其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发包给第三人的。7、其他违反法律或行规强制性规定的。(二)合同被确认无效后,物业管理企业已提供服务的,可请求业主按当地规定的最低价格支付物业服务费用。(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当事人请求确认物业服务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1、经法定程序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虽未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但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2、经法定程序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未征得业主大会的同意或未按业主大会决定的范围而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但在起诉前或者一审期间取得业主大会或50%以上业主追认的。3、未经法定程序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但在起诉前或者一审期间有50%以上的业主事后追认的。三、物业服务合同无效的后果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物业服务合同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的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前期物业管理阶段,一般来说也就是现在的物业管理企业是开发商指定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业主可以自行寻找物业管理公司,当业主与寻找到物业管理企业签定物业管理合同后,同现在的物业管理公司所有关系自动终止.也就是说业主可以不理睬现在的物业公司而自行确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的委托,依照本法第三编有关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管理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接受业主的监督,并及时答复业主对物业服务情况提出的询问。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执行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六条 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相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执行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业主或者其他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第2种观点: 物业合同纠纷案件的流程:1、当事人一方提交起诉状到;2、立案后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提交答辩状;4、开庭;5、制作调解书或一审判决书;6、如果一方不服提起上诉,进入第二审程序;7、第二审作出判决,此次审理为终审判决,不得上诉;8、最后执行。一、离婚上诉的程序1、上诉离婚的程序之——提起上诉的时间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的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2、上诉离婚的程序之——上诉人递交离婚上诉状上诉应当递交离婚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上诉的,第二审人民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3、上诉离婚的程序之——被上诉人提交答辩状原审人民收到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审理。原审人民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4、上诉离婚的程序之——二审审理第二审人民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第二人民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和调查,询问当事人,在事实核对清楚后,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径行判决、裁定。第二审人民审理上诉案件,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所在地进行。第二审人民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法定情形,分别处理。第二审人民审理上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员署名,加盖人民印章。调解书送达后,原审人民的判决即视为撤销。5、上诉离婚的程序之——二审的判决、裁定第二审人民判决宣告前,上诉人申请撤回上诉的,是否准许,由第二审人民裁定。第二审人民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人民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人民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在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终审裁定。二、我国民事厅处理什么案子我国民事庭主要处理民事案件。民一庭是民事庭,主要负责民事案件,一般是“民一”;民二庭是商事庭,主要负责商事案件,一般是“民二”;民三庭是知识产权庭,主要负责知识产权方面的案件,一般是“民三”。一审程序:1、原告起诉2、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8、判决宣告二审程序:1、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上诉的,第二审人民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2、受理3、审理程序大体与一审一样,不同处主要在审查范围和内容上。三、未安置的公房行政诉讼1、起诉。起诉人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作出6个月内起诉。2、审查受理。人民在收到起诉状后7日立案或裁定不予受理。3、答辩。人民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提出答辩状;人民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4、开庭。宣读开庭秩序---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评议。5、作出判决。6、上诉。对于不服一审判决的,应当收到判决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上诉。7、开庭审理或书面审理。8、判决或裁定。依法改判或裁定撤销一身裁定、维持原判决或裁定、裁定发回重审。9、申诉。【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九条人民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第一百四十一条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一)当事人陈述;(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四)宣读鉴定意见;(五)宣读勘验笔录。

第3种观点: 司法实践中,应审慎认定物业服务合同的效力问题。确认物业服务合同无效,应在结合具体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所规定的合同无效情形予以认定。以及能否进而据此宣告其无效。一、什么物业服务合同无效合同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合同的订合是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二、物业服务合同无效的处理(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当事人请求认定物业服务合同或合同条款无效的,应予支持:1、房地产开发企业未依照《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2、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依法成立后,仍以自己名义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3、商品房预售合同中有关物业服务的约定,有排除业主以后选择物业管理企业和商定物业服务费权利条款的。4、物业管理企业没有依法取得相应物业管理资质的。5、业主委员会未征得业主大会的同意或未按业主大会决定的范围而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起诉前或者一审期间未取得业主大会或50%以上业主追认的。6、物业管理企业擅自将整体管理服务转托、转让给第三人或将其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发包给第三人的。7、其他违反法律或行规强制性规定的。(二)合同被确认无效后,物业管理企业已提供服务的,可请求业主按当地规定的最低价格支付物业服务费用。(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当事人请求确认物业服务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1、经法定程序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虽未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但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2、经法定程序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未征得业主大会的同意或未按业主大会决定的范围而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但在起诉前或者一审期间取得业主大会或50%以上业主追认的。3、未经法定程序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但在起诉前或者一审期间有50%以上的业主事后追认的。三、物业服务合同无效的后果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物业服务合同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的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1种观点: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请求确认合同或者合同相关条款无效的,人民应予支持:(一)物业服务企业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全部物业服务业务一并委托他人而签订的委托合同;(二)物业服务合同中免除物业服务企业责任、加重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责任、排除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主要权利的条款。前款所称物业服务合同包括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第二条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行业规范确定的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义务,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的,人民应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公开作出的服务承诺及制定的服务细则,应当认定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第三条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或者法律、法规、管理规约,实施妨害物业服务与管理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承担恢复原状、停止侵害、排除妨害等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应予支持。第四条物业服务企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者重复收费,业主以违规收费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应予支持。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退还其已收取的违规费用的,人民应予支持。第五条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应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不予支持。第六条业主与物业的承租人、借用人或者其他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应予支持。第七条业主大会按照《民法典》规定的程序作出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决定后,业主委员会请求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的,人民应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向业主委员会提出物业费主张的,人民应当告知其向拖欠物业费的业主另行主张权利。第物业服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退还已经预收,但尚未提供物业服务期间的物业费的,人民应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拖欠的物业费的,按照本解释第六条规定处理。第九条物业服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业主委员会请求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物业服务区域、移交物业服务用房和相关设施,以及物业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和由其代管的专项维修资金的,人民应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拒绝退出、移交,并以存在事实上的物业服务关系为由,请求业主支付物业服务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的物业费的,人民不予支持。第十条因物业的承租人、借用人或者其他物业使用人实施违反物业服务合同,以及法律、法规或者管理规约的行为引起的物业服务纠纷,人民应当参照本解释关于业主的规定处理。二、解决物业管理纠纷的办法有哪些?1、调解物业管理民事纠纷的调解,包括民事调解和行政调解两种。民事调解由争议双方当事人共同选定一个机构、组织和个人,由第三方依据双方的意见和授权提出解决意见,经双方同意并执行,由此化解纠纷。但此种方式的调解不具有法律效力。调解结束后,当事人一方如不执行,则前功尽弃。物业管理纠纷的行政调解则是借助主管部门的力量进行调解处理,如一方不遵守执行,则要借助司法程序来解决。2、诉讼当事人通过诉讼方式解决民事、行政纠纷是较常见的方式。诉讼的管辖是人民。与仲裁明显不同,人民对已提交诉讼的当事人的管辖是强制性的。物业管理民事纠纷的诉讼程序大体上有以下几个步骤:(1)当事人一方(原告)提交起诉状,起诉至;(2)审查立案后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提交答辩状;(4)开庭:调查、辨论、调解;(5)制作调解书或一审判决书。

第2种观点: 对于物业公司法律法规大体包括:1、《物业管理条例》2、《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3、《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4、《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办法》5、《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6、《商品房租赁管理办法》7、《最高人民对审理物业建筑区分所有权、所有权、物业服务纠纷案件的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8、《城市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办法》9、《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10、《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其他法规:(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保安服务管理条例》(3)《民法典》(4)《消防法》(5)《立法法》(6)《电力法》(7)《邮》(8)《劳动法》物业管理资质有哪些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具有的法人资格即可。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应当具有的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强行业诚信管理。物业管理企业面向所有住用人提供的最基本的管理和服务:(一)房屋建筑主体的管理及住宅装修的日常监督;(二)房屋设备、设施的管理;(三)环境卫生的管理;(四)绿化管理;(五)配合和消防部门做好住宅区内公共秩序维护工作;(六)车辆秩序管理;(七)公众代办性质的服务;(八)物业档案资料的管理。能不交物业费吗一般来说业主必须交纳物业费,但出现下列情况,业主可以不交纳物业费:(一)业主在还没有收到房子之前,物业就要业主交纳物业费的,业主可以拒交;(二)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业主可拒交;(三)物业公司要求交纳水电煤气等不在业主交纳范围内的费用的,可以拒绝。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条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服务企业。第四条国家鼓励物业管理采用新技术、新方法,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第五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3种观点: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请求确认合同或者合同相关条款无效的,人民应予支持:(一)物业服务企业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全部物业服务业务一并委托他人而签订的委托合同;(二)物业服务合同中免除物业服务企业责任、加重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责任、排除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主要权利的条款。前款所称物业服务合同包括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第二条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行业规范确定的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义务,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的,人民应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公开作出的服务承诺及制定的服务细则,应当认定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第三条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或者法律、法规、管理规约,实施妨害物业服务与管理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承担恢复原状、停止侵害、排除妨害等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应予支持。第四条物业服务企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者重复收费,业主以违规收费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应予支持。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退还其已收取的违规费用的,人民应予支持。第五条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应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不予支持。第六条业主与物业的承租人、借用人或者其他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应予支持。第七条业主大会按照《民法典》规定的程序作出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决定后,业主委员会请求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的,人民应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向业主委员会提出物业费主张的,人民应当告知其向拖欠物业费的业主另行主张权利。第物业服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退还已经预收,但尚未提供物业服务期间的物业费的,人民应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拖欠的物业费的,按照本解释第六条规定处理。第九条物业服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业主委员会请求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物业服务区域、移交物业服务用房和相关设施,以及物业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和由其代管的专项维修资金的,人民应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拒绝退出、移交,并以存在事实上的物业服务关系为由,请求业主支付物业服务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的物业费的,人民不予支持。第十条因物业的承租人、借用人或者其他物业使用人实施违反物业服务合同,以及法律、法规或者管理规约的行为引起的物业服务纠纷,人民应当参照本解释关于业主的规定处理。一、解决物业管理纠纷的办法有哪些?1、调解物业管理民事纠纷的调解,包括民事调解和行政调解两种。民事调解由争议双方当事人共同选定一个机构、组织和个人,由第三方依据双方的意见和授权提出解决意见,经双方同意并执行,由此化解纠纷。但此种方式的调解不具有法律效力。调解结束后,当事人一方如不执行,则前功尽弃。物业管理纠纷的行政调解则是借助主管部门的力量进行调解处理,如一方不遵守执行,则要借助司法程序来解决。2、诉讼当事人通过诉讼方式解决民事、行政纠纷是较常见的方式。诉讼的管辖是人民。与仲裁明显不同,人民对已提交诉讼的当事人的管辖是强制性的。物业管理民事纠纷的诉讼程序大体上有以下几个步骤:(1)当事人一方(原告)提交起诉状,起诉至;(2)审查立案后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提交答辩状;(4)开庭:调查、辨论、调解;(5)制作调解书或一审判决书。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基本案情:某物业公司为顾某所在小区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等级为四级。某日,顾某房屋所在单元上下楼排污管道堵塞,污水从顾某家中厨房下水管道口倒流至屋内,造成顾某家中木地板、门套、壁橱、皮床等家具受损。后顾某诉至射阳要求物业公司赔偿损失。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前期物业管理阶段,一般来说也就是现在的物业管理企业是开发商指定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业主可以自行寻找物业管理公司,当业主与寻找到物业管理企业签定物业管理合同后,同现在的物业管理公司所有关系自动终止.也就是说业主可以不理睬现在的物业公司而自行确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的委托,依照本法第三编有关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管理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接受业主的监督,并及时答复业主对物业服务情况提出的询问。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执行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六条 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相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执行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业主或者其他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第3种观点: 律师解答:基本案情:某物业公司为顾某所在小区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等级为四级。某日,顾某房屋所在单元上下楼排污管道堵塞,污水从顾某家中厨房下水管道口倒流至屋内,造成顾某家中木地板、门套、壁橱、皮床等家具受损。后顾某诉至射阳要求物业公司赔偿损失。【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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