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爱洼养生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被骗700元报警,能找回来吗?

被骗700元报警,能找回来吗?

来源:爱洼养生网


被骗后应立即报警,机关会依法立案并追回被骗金额。根据《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机关可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财产,追缴违法所得并退还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冻结财产不得重复冻结,没收的财物和罚金应上缴国库,不得挪用。

法律分析

一旦发现被骗的时候,一定机关报警,达到金额的都会予以立案,然后整个过程和机关讲述,以及收集好相关诈骗征集,以便机关立案侦查,如果案子侦查破了,钱就有可能被追回。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人民、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

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

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已被冻结的,不得重复冻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

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拓展延伸

被骗700元,如何追回损失?

如果您被骗了700元,追回损失可能需要一些努力和途径。首先,您可以立即报警,向警方提供尽可能详细的信息,包括骗子的身份、涉及的交易细节等。警方将会展开调查,并尽力帮助您追回损失。同时,您还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咨询专业律师,了解是否有其他法律手段可以采取。此外,您可以积极与相关平台或机构联系,如支付宝、银行等,向他们报案并提供相关证据,寻求他们的协助。最后,要保持耐心和坚持,追回损失可能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过程,但通过合理的途径和努力,您有机会成功追回被骗的700元。

结语

被骗后,及时报警是重要的第一步。根据《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机关有权立案侦查,并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财产。同时,您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咨询专业律师,了解其他可采取的法律手段。与相关平台或机构联系,如支付宝、银行等,向他们报案并提供证据,寻求协助也是重要的。虽然追回损失可能需要时间和过程,但通过合理的途径和努力,您有机会成功追回被骗的款项。请保持耐心和坚持,不要放弃追求您的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十二条 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实施前款行为,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二十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一百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五节 金融诈骗罪 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五条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Copyright © 2019- auwa.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