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在案件进行审查起诉前保密。经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由有关人员隐匿其身份实施侦查。但侦查过程中不得诱使他人犯罪,不得采用可能危害公共安全或者发生重大人身危险的方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 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措施种类、适用对象和期限执行。侦查人员对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应当保密;对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获取的与案件无关的材料,必须及时销毁。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获取的材料,只能用于对犯罪的侦查、起诉和审判,不得用于其他用途。机关依法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并对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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