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的条件有: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各种方法破坏交通设施,足以使交通设施发生倾覆、毁坏危险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
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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