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爱洼养生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交通事故对方不赔全责怎么办?

交通事故对方不赔全责怎么办?

来源:爱洼养生网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中对方不承认全责,当事人应当搜集证据,报警处理。交通部门认定责任后,双方当事人可以先通过协商,进行处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的,那么可以到被告所在地的管辖区人民,提起诉讼,主张对方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九条 当事人对检验报告、鉴定意见有异议,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的,应当自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申请,经县级以上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原办案单位应当重新委托检验、鉴定。检验报告、鉴定意见不具有本规定第五十五条第一款情形的,经县级以上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由原办案单位作出不准予重新检验、鉴定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同一交通事故的同一检验、鉴定事项,重新检验、鉴定以一次为限。

Copyright © 2019- auwa.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