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爱洼养生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规定,谁负责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规定,谁负责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来源:爱洼养生网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需要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履行监督职责、消费者树立理性消费观念、社会大众发挥监督作用。法律规定鼓励社会监督,媒体应宣传和监督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消费者享有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经营者不得消费者权益。了解法律规定有助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如有疑问,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分析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企业是市场经营的主体,必须承担起社会责任;各级和执法部门是市场监管的主体,必须履行起监督职责;消费者是市场消费的主体,必须树立起理性消费的观念;社会大众是市场监督的主体,也必须发挥出应有的监督作用,只有多方发力,才能真正促进消费公平,才能营造出更安全、更舒心的消费环境。

相关法律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监督。

我们需要对此有清楚的了解,才能知道在法律上的规定。这对于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来说也是很有帮助的,这样才能更好的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消费者的权益有哪些:

(一)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简称安全权,安全权包括两方面内容:

一是人身安全权;

二是财产安全权;

(二)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简称知情权;

(三)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权利,简称自主选择权;

(四)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简称公平交易;

(五)经营者不得已学生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做出排除或者消费者权益的事。

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结语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企业、、执法部门、消费者和社会大众都应发挥各自的作用,促进消费公平,营造安全舒心的消费环境。相关法律规定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责任和监督机制。了解法律规定对维护消费者权益至关重要。消费者享有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经营者不得损害消费者权益。如有疑问,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第六条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监督。

Copyright © 2019- auwa.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