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由个人或单位垫付,最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扣除。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在6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并及时送达申请单位和个人。如对鉴定结论不服,可在15日内向上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上级委员会的结论为最终结论。
法律分析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的费用,一般要几百块钱。可以由个人或者单位垫付,最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扣除。
关于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的时间这个问题,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拓展延伸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的费用如何计算?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的费用计算是根据一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的。通常情况下,费用的计算会考虑以下因素:鉴定机构的收费标准、鉴定所需的材料和工作量、鉴定的复杂程度等。具体费用可能因地区和机构而异,一般会根据鉴定的时间、人力成本、专家费用等综合因素进行计算。有些地区可能会有相关的规定,例如按照一定比例收费或者按照固定标准收费。因此,建议您咨询当地的工伤鉴定机构或相关部门,了解具体的费用计算方式和标准。
结语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的费用一般几百元,并可由个人或单位垫付,最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扣除。根据劳动能力鉴定条例规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在60天内作出鉴定结论,并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如对鉴定结论不服,可在收到之日起15天内向上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具体的费用计算方式和标准可能因地区和机构而异,请咨询当地工伤鉴定机构或相关部门了解详情。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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