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鸣互换服务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公司电话:_________ 0769_______2
地址:_________ 东莞市大朗富华中路483号华成写字楼六楼传真:_________ 0769_______8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东莞市大朗毛织网电话: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甲方从事媒体:《织城锦绣》经营,为毛织行业提供相关的资讯服务。乙方经营范围涉及互联网技术服务、互联息服务(ICP),为企业提供企业信息化解决方案及相关产品。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与乙方利用各自资源优势,签订等值互换服务协议。本合同属双务有偿合同,双方须严格依照民法典及相关行业规范的规定,履行合同义务,达到合同目的:
本互换服务协议期限:从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至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双方交换的广告、推广等服务,应提供符合制作要求的文字(中英文)及图片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符合公共道德、著作权的无暇疵性。
2、双方方对对方提供资料有一般审查的权利。服务方认为甲方提供资料违反关 合法、合乎道德准则之约定的,可要求甲方修改。
3、双方向对方提供的网站、杂志发布服务须提前7天通知对方准备,若在对方提供的资料要进行修改时,需提前3天通知及提供相关资料。
4、不经服务方认可,客户方不得擅自对服务方提供材料进行修改。
四、协议的生效和终止
1、本协议自签约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签约各方履行完毕约定义务之日终止。
2、协议终止后,如客户仍需要服务方提供网站维护的,应另行交纳成本费用。
3、因不可抗力导致协议不能执行,各方经协商确认后可以解除本协议。
4、一方违约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五、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如各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限的人民裁决。
本协议一式两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以补充合同的形式加以确认。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日期: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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