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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三级防护标准

来源:爱洼养生网


法律分析:

一、普通门诊或病房(一级防护):一次性外科口罩、工作帽、工作服。二、新型冠状病毒高度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二级防护):有效口罩、防护面屏、一次性工作帽、防护眼镜、工作服、工作鞋、隔离服、橡胶手套、鞋套。三、发热门诊或新型冠状病毒隔离诊区(三级防护):有效口罩、帽子、防护眼镜、工作服、工作鞋、隔离服、橡胶手套、鞋套、连体防护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十七条 国家建立传染病监测制度。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国家传染病监测规划和方案。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国家传染病监测规划和方案,制定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监测计划和工作方案。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传染病的发生、流行以及影响其发生、流行的因素,进行监测;对国外发生、国内尚未发生的传染病或者国内新发生的传染病,进行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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