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医院合理用药管理实施细则为加强我院临床用药管理,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保障群众治疗权益,体现用药的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全面提高医疗质量,根据《浙江省医疗机构阳光用药工程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依据《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 本办法中的合理用药是指由注册执业医师在诊疗活动中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实施的药物治疗。本办法适用于我院所有具有处方权的医师。
内,由所在科室或个人向合理用药工作小组提出书面申诉,逾期视同放弃申诉权。合理用药小组将组织相关人员对申诉内容进行复核,并由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超过十五个工作日未予答复,视为同意申诉意见。
十三、 凡因不合理用药引发纠纷的或本办法未涉及的内容另行处理,与以前规定有不符或重复的按本办法执行。
十四、 本办法自起执行。
十五、 本办法由__合理用药小组负责解释。